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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离婚引发的思考
- 类型:婚恋情感 发布时间:2013/6/19 16:51:50 浏览:1435
“孙楠夺子”在坊间激起巨大反响,人们纷纷痛骂他离婚时不要孩子,现在又要争夺抚养权,是一种“不要脸”的心理行为。而孙楠的经纪人和身边好友则说出了事情的另一面真相:离婚后,孙楠已经很久没享受到他的法定探视权。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已连续7年递增,仅今年前两季度,全国离婚登记夫妻达84.8万对,平均每天就有约5000对夫妻离婚。由离婚引发的案件纠纷也与日俱增,除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双方争夺的焦点。由于法律支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因此像孙楠这样的“无权爸爸”并不罕有。这一现象其实也显示了“中国式离婚”的一个难言之隐———当越来越多的人走上离婚这条路,他们在婚姻这种共生关系解除之后如何正确处理自己与孩子以及与前伴侣的关系上,普遍缺乏科学态度和科学指引。
很多的离婚家庭与孙楠遇到的情况一样,当一段婚姻结束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不能很好的协调妥当,不但对离婚的双方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对离婚双发的孩子带来了重大的心理影响。具体表现有下列情况:
1、离婚后,双方或一方对前配偶还存在着不满或敌意,即使偶尔的见面也常常发生争吵,不能协调婚后的孩子教育问题。
2、离婚后,一方以孩子为砝码要挟另一方达到某些条件,或者不允许另一方探视孩子,或者要求孩子按照家长某一方的意愿去做事情,而一边是自己的爸爸,一边是自己的妈妈,孩子很难去做自己不愿的事,对孩子的心理带来伤害。
3、离婚后,一方总是在孩子面前讲述前配偶的不是,要求孩子认同其观念,使得孩子不明对错,从而影响孩子与父母任何一方良好关系的建立。
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监护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使得孩子在第三方的环境中成长,如寄养在爷爷奶奶家里或亲朋好友家里,双方也很少探视孩子,从而忽略孩子的成长,影响孩子的正常发展。
所以,离婚其实是一个很大众的事情,本来是夫妻双方感情的分离,孩子不该成为婚姻破裂的牺牲品。
可是中国式离婚中,大多数的夫妻都没能协调好离婚时的感情纠葛以及离婚后对对方的重新认识,更没有协调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对家庭带来的系列问题。
中国式离婚,所反映的不是,一种离婚的模式,而是一种状态,一种关系,离婚前的状态,离婚后的状态,离婚前的关系,离婚后的关系,这种不良的状态和关系,不仅影响了双方的离婚后的幸福,也影响了孩子的未来。
中国式离婚,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不懂得怎么样离婚,怎么样离“好婚”。
邵阳兰子心理咨询电话:0739-52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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